当前位置: 首页 > 组织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日期:2012-04-07 16:31:59 】

四、组织实施

  (一)选拔推荐工作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
  (二)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集体讨论并公示三天以上后,再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推荐人选的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经设区市政府、单位党组(委)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和考察,商有关部门确定初步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由国务院审批。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各地、各单位抓紧做好选拔推荐工作,2012年4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1、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选拔程序和主要做法,推荐人选及排名顺序,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审结果汇总表一份。综合报告须加盖设区市政府或省有关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他有关需要说明的事项。
  2、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一份及电子文档。
  3、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表格可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jxhrss.gov.cn)下载,不要装饰,并将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wenjj@jxhrss.gov.cn。
  4、申请表中重要内容的辅助证明材料一份。应包括:推荐人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获基金资助证明复印件,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科研成果(技术)转化经济效益等材料复印件,年利税财务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装订一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需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材料不退回。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规定程序产生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及电话: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闻建静   0791-86386293
  职业能力建设处    淦  勇   0791-86386101
附件1.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