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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统一实施职称计算机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日期:2012-05-18 08:42:21 】

   
江西省统一实施职称计算机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精神,在总结近几年来考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第四季度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将统一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试对象
  须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免试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试:
  1、年满50周岁以上的;
  2、已经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
  3、已经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或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
  4、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5、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
  6、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7、从事工艺美术、艺术、体育教练工作的;
  8、在一年中累计有六个月以上在远洋轮船、野外、井下工作的;
  9、在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已经取得合格证书,现晋升正高级职称的;
  10、已经取得我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五年)内的。
  三、组织管理
  1、考区及考点设置。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考务工作统一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管理,在各设区市和省直设立考区。各设区市人事部门要认真按照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42号)和《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管理系统和题库系统2.0版升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26号)的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工作。拟承担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各考点,须填写系统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报部考试中心批准。各设区市应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设置考点,指定专人负责该项考试的考务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按规定设置考点的网络环境、软件、硬件及配置人员,并于2008年9月10日前上报本考区各考点信息,同时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开考申请。省直考区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2、系统升级与配置。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系统已升级为2.0版管理系统和题库系统,考试科目共设25个。对新开考考区,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前往指导系统安装,同时对各考点的软、硬件配置进行检查验收。各设区市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省文件规定的要求,做好开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新开考考区的机房升级改造等基础工作。以上考前准备工作务必在2008年9月15日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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