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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日期:2016-07-02 16:33:57 】

(三)从2017年起,改革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评价,构建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体现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实现资格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效衔接。

(四)从2017年起,在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全省开展评审。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正高级会计师。评价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

(五)从2017年起,从党政机关正常流动(分流、交流、调动、辞职等)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执行。

四、有关事项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全省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19号)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赣人社发〔2016〕15号)精神和要求,深入调研、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稳妥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关于鼓励专技人员创新创业。为发挥职称导向作用,激发专技人员创新创业,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为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今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对继续教育学时省里暂不作统一要求,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各地各单位要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

(四)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认真落实《2016年度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赣人社字〔2016〕10号),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等严格审查,把好资格审查关。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工作。5月底前,省人社厅下发通知,部署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贯彻落实,并按相关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二)受理材料。8月下旬,省职称办受理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各中、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对外公布,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受理工作须在8月底前完成。

(三)报备方案。9月底前,高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将评审方案(含评审办法、量化评审标准)报省职称办备案。

(四)组织评审。11月底前,各系列(专业)评委会组织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五)公示批复。12月底前,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批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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