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称评聘 > 正文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日期:2011-07-16 00:00:12 】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

赣人社发〔 2011 36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促进职称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控制增量、提高质量,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思路,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称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稳步推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探索开展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研究开展会计、中专等其他职称系列的改革,逐步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工艺美术等职称系列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拓展其职业发展空间。

2、完善职称政策框架体系。适应新领域新职业大量涌现、社会分工和职业分类发生显著变化的新情况,完善职称框架体系。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研究开展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学研究、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基层卫生机构、专利工程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3、加强非公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组织和用人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加强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研究制定实现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与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贯通办法,逐步实现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并轨,鼓励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国家专业技术资格。

4、全面修订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适应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和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新特点,按照标准条件更高、专业特色更鲜明、层次区分更合理的思路,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导向,突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突出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修订全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使之更具科学性、客观性、可操作性。

5、扩大自主评审范围。全日制本科院校全部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全日制高职高专院校逐步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鼓励自我控制和约束能力强、专业技术人员密集和结构合理的企事业单位试行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制定《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实施意见》,自主评审单位的评审工作要在自主评审权限内开展,原则上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6、扩大考评结合范围。2011年,在南昌、九江、上饶等地试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2012年起,农业系列、林业工程、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试行考评结合,农业系列、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试行以考代评。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系列(专业)积极探索考评结合的评价办法。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