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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公告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日期:2010-11-11 15:51:06 】

江西省201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0年12月10日至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且未必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未安排参加三个月以上中小学教育实习,准备下一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虽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不属首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均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自2011年起,我省不再举行针对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均需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

需参加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请登录江西教师网,www.jxteacher.com,于2010年11月1日8:00至11月10日24:00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网页提示和报名须知;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参加了考试或填报虚假信息被取消认定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考试成绩合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现场确认阶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凭有关原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缴费、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注册后,报考人可按照网页提示,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操作。按照《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591号)的规定,考试费按每考生60元/科的标准收取;报考人员应在11月15日18:00之前完成缴费。报考人员缴费成功,2010年11月21日起可在网上随机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办法,见网页上相关提示)。

四、考试内容

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以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申请中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以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为准。

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如报考者要求参加考前辅导,应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院校(机构)名单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9号)规定,自愿选择在有资质的学校培训。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用基于计算机的考试。2010年12月10日至12日,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过多,考场座位不足,顺延至下一个休息日安排考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考试连续进行(考单科者,按单科考试时间安排),60分及以上为单科考试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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