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长期从教教师
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6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继续为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在我省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我省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含20年)不满3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3.在我省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由教育部、人社部颁发证书(另文布置);
4.已获得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的,不再颁发。
(二)条件
符合《中华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一)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至2019年7月31日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
(二)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办理程序和时间
(一)办理程序
1.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对照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2.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区)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在当地有关媒体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分两类(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和乡村学校)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和附件3),于7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纸质稿加盖公章邮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3.荣誉证书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印制,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名义颁发。
4.中小学教师的申报表由任教学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留存设区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的申报表由学校审核后留存学校。
(二)办理时间
1.6月底起,各地各校组织统计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信息。
2.7月底前,各地各校汇总报送符合发放条件(含往年漏报或因证书数量不足未颁发)的教师信息。
3.8月底前,省教育厅向各地各校邮寄荣誉证书。
4.9月10日前,各地各校将证书发放至每位教师。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公示等各项工作,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收回其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借机牟利等违规问题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三)严密组织填写证书。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证书发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领取证书之后,要按编号原则逐一编号,并组织书写功底好的同志,集中填写证书上的姓名和编号。各地各校的证书编号原则如下:
1.市、县(区)证书编号原则。乡村从教20年证书编号原则为:20+市、县(区)邮编+年份+4位顺序号。城区从教30年证书编号原则为:30+市、县(区)邮编+年份+4位顺序号。
2.各高校、省属中专证书编号原则为:30+院校代码+年份+3位顺序号。
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廖智亮,联系电话:0791-86765190,电子邮箱:jxjytszc@163.com。
附件:1.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2.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城区30年)
3.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乡村20年)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附件1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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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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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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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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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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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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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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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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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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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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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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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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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简历 |
起止时间 |
任教学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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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简要概述申报人现实表现) |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城区30年)
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任教学校 |
任教学校所在县区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出生 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任教 年限 |
职称 职务 |
证书编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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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请用Excel制作填报;2.工作单位要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3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乡村20年)
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任教学校 |
任教学校所在县区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出生 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任教 年限 |
职称 职务 |
证书编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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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请用Excel制作填报;2.工作单位要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