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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日期:2015-07-06 09:46:24 】

不需要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3.从2015年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均须进行论文检索审验。具体按《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执行。

4.从2015年起,非国有企业职称仅设工程专业,不设经济专业;不再组织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直接申报;大专毕业满10年且取得非国有企业工程师资格满5年,可申报 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四、有关事项

1.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新余、上饶、吉安市继续按《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2〕48号)和《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赣人社发〔2012〕62号),组织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他非试点地区按照我省现行模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要创新评价方式,严格掌握标准,切实提高评审质量。

2.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职称审定。《江西省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26号)其适用对象为刚性引进来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包括在我省工作后再公派或自费到国(境)外留学人员。

3.关于省外来赣人员职称确认。从2015年起,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不再换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外来赣人员在我省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需一并提供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4.关于评审通过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比例控制,从严控制评审通过率。2015年评审通过率要在2014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各级评委会在核定的通过率范围内进行评审。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的单位, 原则上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

5.关于职称考试。认真落实《2015年度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赣人社字〔2014〕478号),加强监督、指导和服务,确保2015年全省职称考试任务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职称部门要切实履行资格审查职责,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等严格审查,把好资格审查关。认真贯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加大对职称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职称考试的公正、公平。

五、工作安排

1.部署工作。6月底前,省人社厅下发通知,部署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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