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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日期:2014-12-19 16:02:53 】

(9)申报技师的人员还须准备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技术总结或业务论文(应注明姓名、申报职业工种、申报等级、所在单位)。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人员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查看缴费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人员或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鉴定

考核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两项,技师还需进行论文写作和评审。

(六)证书发放

1.考核鉴定合格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核发加盖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考核印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由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其职业资格证书上加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考核印章”。

3.证书领取。由单位统一办理,凭单位介绍信和盖有资格审查合格章的个人考核评审表原件到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集中时间领证和盖章。

四、时间安排

省人社厅负责组织实施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2015年1月5日至1月20日;

(二)资格审核:2015年1月9日至1月25日;

(三)网上缴费:2015年1月12日至1月30日;

(四)打印准考证:2015年3月中旬;

(五)考核鉴定:2015年 3 月31日前基本完成(含行业特有工种)的(具体考试日期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证书核发:201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五、工资待遇

工勤人员通过岗位等级考核、并取得加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考核印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按规定办理工资待遇。

六、收费标准

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批准的培训收费标准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另立收费项目。

七、工作要求

(一)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工作,各级人社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切实做到“告知到位、标准统一、严格审查、真实负责”;在考核鉴定中要严肃考试纪律,注意考风考纪,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逐步完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社会化鉴定考核机制,从2015年开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晋升条件的工勤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经用人单位聘用,享受相关待遇。具体操作办法由省人社厅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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