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晋升资格,并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工勤人员,不得参加申报晋升岗位。
(三)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由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6,各单位和个人可对应进行联系与咨询相关事宜。
附件: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可申报的职业(工种)范围和等级
3.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汇总表
4.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
6.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