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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日期:2013-04-18 16:38:21 】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

因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与江西省农业干部学校合署办公,将2校岗位合并使用。
1. 两校管理岗位等级和结构设置
岗位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科员
办事员
备注
等级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数量
3
11
16
15
0
0
2. 两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结构设置
岗位
正高(15)
副高(69)
中级(132)
初级(76)
等级
十一
十二
十三
数量
3
12
14
28
27
41
50
41
37
39
0
3. 两校工勤岗位等级和结构设置
岗位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普工
等级
数量
0
1
3
5
5
0

三、岗位设置与申报条件

(一)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申请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对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6、实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执业资格要求。
(二)管理岗位申报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管理或服务等任务的工作岗位。职责在于增强学院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学院管理岗位包括各行政处室、系(部)中的管理岗位、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1.五级、六级职员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农业厅确定;
2.七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八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九级、十级不设专职岗位,所需完成工作由专技人员兼任;
(三)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1.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科研工作量,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高一级岗位并优先聘任。
(1)享受省级政府以上特殊津贴人员;
(2)“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以上人选;
(3)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4)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5)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
(6)主持项目获江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
(7)其他经学院确认的同层次以上条件。
2.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由省农业厅制定,待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完成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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