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
因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与江西省农业干部学校合署办公,将2校岗位合并使用。
1.
两校管理岗位等级和结构设置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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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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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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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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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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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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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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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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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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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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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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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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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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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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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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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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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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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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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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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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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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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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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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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两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结构设置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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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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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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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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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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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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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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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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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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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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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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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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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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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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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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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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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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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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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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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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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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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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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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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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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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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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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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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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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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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两校工勤岗位等级和结构设置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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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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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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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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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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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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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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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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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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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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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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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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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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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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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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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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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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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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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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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岗位设置与申报条件
(一)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申请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对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6、实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执业资格要求。
(二)管理岗位申报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管理或服务等任务的工作岗位。职责在于增强学院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学院管理岗位包括各行政处室、系(部)中的管理岗位、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1.五级、六级职员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农业厅确定;
2.七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八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九级、十级不设专职岗位,所需完成工作由专技人员兼任;
(三)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1.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科研工作量,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高一级岗位并优先聘任。
(1)享受省级政府以上特殊津贴人员;
(2)“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以上人选;
(3)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4)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5)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
(6)主持项目获江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
(7)其他经学院确认的同层次以上条件。
2.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由省农业厅制定,待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完成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