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申报条件
 受聘
 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者,应承担主要的教学科研任务,在学院发展、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中发挥主要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
 具备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量,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聘任在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主持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
 (3)参加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4);
 (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
 (5)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篇(3篇独撰或第一作者,其余为第二作者,包括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或CSSCI、ISSHP、A&HCI 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
 (6)主编国家级“十一五”、“ 十二五”规划高职高专教材1本以上;
 (7)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8)任现职12年以上,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好,每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其中有2年被评为优秀;或任现职3年以上,每年考核称职以上,不足一个聘期退休的人员。
 4.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申报条件
 受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者,应承担主要的教学科研任务,作为骨干力量,在学院的发展、校企合作、专业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的业绩。
 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六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量,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人员;
 (2)获校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中青年骨干教师;
 (3)省级以上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3);
 (4)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前2),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前2名);厅局级(地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1);
 (5)参加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5);
 (6)参加省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2);
 (7)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3)、省级精品课主要成员(排名前2);
 (8)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40万元;
 (9)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1项;
 (10)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其余为第二作者,包括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或CSSCI、ISSHP、A&HCI 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主编国家级“十一五”、“ 十二五”规划高职高专教材1本可按1篇论文折算,3年内折算不超过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