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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日期:2013-04-18 16:38:21 】

申请竞聘对应等级的工勤技能岗位的资格条件如下:
1、技术工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技术工三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技术工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技术工五级岗位,须在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四、申报竞聘与聘用

(一)申报
1.公布各级各类岗位名称、数量、及申报资格条件;
2.符合相应岗位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岗位竞聘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者视为本人放弃竞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支持材料原件的不予认可。
(二)竞聘
1.专业技术各级岗位人选分四个批次进行,四级为第一批;五、六、七级为第二批;八、九、十级为第三批;十一、十二级为第四批,按岗位级别依次从高到低进行。
2.同级竞聘人员,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超过学院设定的岗位数,根据岗位聘用考评标准计分排序;同等情况下,具备双师型、班主任等条件优先,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经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后报院党委研究确定。
(三)聘用
1.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并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产生拟聘人选报学院党委研究审定。
2.学院党委根据拟聘人选的业绩和推荐意见,研究确定岗位聘用人选。
3.经公示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四)续聘
聘期内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较好的完成任期目标任务,聘期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五)高职低聘
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者低聘一个等级且2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伪造学历、资历;
2.学术中存在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
3.在职期间发生重大工作(教学)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5.年度考核不合格;
6.拒不接受职责、能力范围内工作任务;
7.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有损学院形象和声誉,对学院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解聘
符合高职低聘条件且态度恶劣拒不改过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法处理者。

五、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按学院原考核办法进行;聘期考核依据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管理工作量,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聘期工作目标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续聘、低聘或解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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